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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忘煤价大涨后的“前车之鉴”

时间:2021/05/20  点击:466


       

  近期,煤价虽涨跌互现,但总体走高势头不减。历史教训告诉我们,煤价过快上涨往往伴随着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。前车之鉴,不可不察。

  近十几年,煤价的三个快速上涨时期,均是重特大事故频发、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的时期。第一个时期:2008年5月至7月,动力煤北方港口价格从每吨

  600多元涨到每吨1000多元,并在高位持续到11月。当年6月至10月,煤矿发生了特大事故5起、重大事故17起。第二个时期:2009年9月至2010年3月,动力煤北方港口价格从每吨600元涨到每吨800多元。在此期间,煤矿发生特大事故5起、重大事故14起。第三个时期:2016年6月至11月,动力煤北方港口价格从每吨400多元涨到每吨600多元。2016年9月到2017年4月,煤矿发生特大事故2起、重大事故7起。

  物暴长者必夭折,功卒成者必亟坏。背后的机理并不复杂,一方面有价格猛涨、收益大增的诱惑,另一方面有“羊群效应”“剧场效应”的催化,超强度、超能力、超定员生产的冲动并不好遏制。于是,在一些煤矿,生产与安全的关系扭曲了,严防死守的劲头削弱了,管理者的注意力分散了,风险隐患在“萝卜快了不洗泥”的惯性运行中快速积聚。

  哈耶克说,尽管历史本身从来不会完全重演,而且正是因为事态发展并非不可避免,我们才能在某种程度上接受以往的教训,避免相同过程的重复。人们无须成为预言家,就能意识到眼前的危险。我们希望,煤矿和监管部门都要“于安思危、于得思丧”,以如履薄冰、如临深渊的姿态,抓早抓小、除患务尽,“接受以往的教训,避免相同过程的重复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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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化工贸易杂志社编辑部

2021/05/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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